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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直肠癌筛查

风险评估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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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

主任医师 殷志韬
殷志韬 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主任医师 医学硕士 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国中医肛肠学科名专家 全国中医肛肠专业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百强名医”、世界中医药学联合会肛肠分会副会长、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副会长、中国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秘书、中华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常务委员、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辽宁省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省肿瘤学会委员。
主任医师 袁和学
袁和学 副院长 主任医师 硕士生导师 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国务院特殊津帖专家,全国中医肛肠学科名专家,中国医师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从事肛肠外科工作20余年。擅长肛肠外科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断和微创无痛治疗。始终秉承功能保护、微创、无痛、美观的治疗理念。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肛肠分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医师 徐惠绵 客座教授
徐惠绵 客座教授 主任医师 博士生导师 国家二级教授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医科大学胃肠肿瘤首席专家,原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中心主任,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第十一届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胃癌专业委员会第五届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常务理事,第十届“中国医师奖”获得者。从医40余年,专注胃、结直肠、乳腺及腹膜后肿瘤的诊断及综合治疗,尤其对胃、肠癌的诊治造诣颇深。
主任医师 胡占岭
胡占岭 主任医师 毕业于辽宁医学院。从医30余年,精通各种肛肠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尤其擅长肛肠外科各种疑难杂症的诊断与治疗。沈阳市重点学科带头人,沈阳市卫生局优秀专家,全国中医肛肠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著书 3部,省级奖项1项,沈阳市奖项1项。
主任医师 赵虹
赵 虹 主任医师 现任沈阳市肛肠医院胃肠外科科主任 擅长结、直肠癌、胃癌的根治手术治疗及腹腔镜微创治疗,严重的溃疡性结肠炎、家族性息肉病的手术治疗、复发癌的再手术治疗、结、直肠癌新辅助治疗。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皮埋化疗泵介入治疗转移性肝癌》,《经肛门括约肌入路直肠癌切除的保肛术式》、《新辅助化疗联合手术治疗直肠癌的临床研究》均获得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三等奖,发表论文20余篇,2007年被沈阳市卫生局评为“优秀专家”。
副主任医师 沙淑兰
沙淑兰 副主任医师 毕业于沈阳医学院。从事肛肠疾病治疗与研究40余年,经验丰富,精通混合痔、肛周脓肿、复杂性肛瘘、肛裂、急性坏死性筋膜炎、直肠黏膜脱垂、化脓性汗腺炎、骶尾部脓肿等各种肛肠疾病的诊断和微创治疗。多次参加国内、国际会议及研修学习,发表论文20余篇。
主任医师 刘斌
刘斌 肛门病八病房科主任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导师 肛门病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肛肠学科知名专家 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 从事肛肠外科临床工作近30年,开展肛肠科常见病的微创手术、无痛管理、快速康复治疗。对重度脱垂性混合痔,复杂难治性肛瘘,肛周脓肿,肛门狭窄,直肠脱垂,直肠前突,骶尾部感染,急性坏死性筋膜炎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现任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辽宁省中医药学会肛肠专业青年委员会、辽宁省肛肠病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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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9号

电话:024-311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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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217、232、326、4351;

     294、290、236、255、141地铁4号线黄寺路站D2出口(沈阳市肛肠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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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细

医疗保险患者就医指南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3-19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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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医疗保险患者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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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就医

1、我院是三级医院,为省直医保、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商业保险行业协会定点医疗机构。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

3.门诊共济统筹:省直及沈阳市职工医保参保在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政范围内规定的,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12000元)以下的门诊费用,按规定标准统筹报销。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元/次)

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

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0

在职50%  退休5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400

在职55%  退休60%

二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三级)医院

200

在职65%  退休70%

一级及以下

在职70%  退休75%

沈阳市职工门诊统筹在签约家庭医生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二、住院管理

1、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后,医院将社会保障卡返还本人。商业保险患者及时向参保公司备案。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按照规定缴纳住院预交金(用于支付统筹起付标准、自负比例部分及自费部分),预交金不足时,医院可再次收取。出院结算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2、如因急诊、急救或信息系统断网等原因当时未能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入院,患者或其家属应告知医务人员,并在3个工作日内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医院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如因欠费待遇封锁或异地备案联网失败等原因则住院费用自理。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出示有效凭证则视为放弃本次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费用自理。

3、严禁医保患者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冒用他人的医保卡。其他各类保险患者也严禁“冒名”就医,发生“冒名”就医者,除追回经济损失外,上报主管部门给予处理。

4、保险患者严禁“挂床”住院,手术前无合理治疗目的的占床和手术后病人无合理理由的离院(如保留床位回家休息或回单位工作),均视为“挂床”。“挂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患者本人承担。

5、医院专家认定已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拒不出院者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患者完全自理。

6、医保患者治愈出院时,不予带药。慢性病患者确需带药者,可酌情带七日常用量。

沈阳市医保咨询电话: 024-12345-1-7

省直医保咨询电话   024-31281160     024-12345-2

省直医保本地住院费用结算标准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元/次)

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

大额报销比例

公补报销比例

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1200

在职87%

退休89%

75%

阶梯+比例

三级定点医疗

机构

800

在职89%

退休91%

75%

阶梯+比例

二级甲(市属)定点医疗机构

500

在职94%

退休96%

75%

阶梯+比例

二级乙丙(区属)定点医疗机构

400

在职94%

退休96%

75%

阶梯+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

机构

300

在职95%

退休97%

75%

阶梯+比例

省直公补报销比例:

统筹自付+(进入统筹占符合基本医疗部分)乙类自理进入公补1000元及以下65%,1000-2000(含2000)75%,2000元以上85% 阶梯报销,大额自付+(进入大额占符合基本医疗部分)乙类自理进入公补,公补按85%报销。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元/次)

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200

94%

97%

6%

3%

区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300

93%

96%

7%

4%

市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300

93%

96%

7%

4%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0

88%

91%

12%

9%

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1200

86%

89%

14%

11%

 

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标准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元/次)

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

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

成年居民

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

成年居民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一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0

100

90%

9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100

200

85%

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150

300

80%

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300

600

75%

75%

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0

1200

70%

70%(1.5万元以上部分)

65%(1.5万元以下部分)

注:1. 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不包括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先行自付部分及丙类药品、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自费部分。

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住院时在启动统筹基金前,必须由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不含自费和乙类药品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的费用)。

三、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1、备案人员范围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参保地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国家异地就医小程序包括备案、查询功能。手机扫描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后点击“快速备案”先完成实名认证。可以为自己备案、为他人备案、查询异地就医相关机构信息,全面了解异地就医备案相关知识。

2)下载国家医保服务APP,可以使用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查询等服务。

 3、报销结算政策

1)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2)参保地待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3)就医地管理: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

4、结算流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就医地应将住院费用明细信息经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输至参保地,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出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用于定点医药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5、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政务服务APP、辽事通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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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沈阳市肛肠医院  沈阳市胃肠肛门病医院  沈阳市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   医院主要职能:胃肠肛门病的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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