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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直肠癌筛查

风险评估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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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

主任医师 殷志韬
殷志韬 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主任医师 医学硕士 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国中医肛肠学科名专家 全国中医肛肠专业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百强名医”、世界中医药学联合会肛肠分会副会长、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副会长、中国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秘书、中华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常务委员、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辽宁省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省肿瘤学会委员。
主任医师 袁和学
袁和学 副院长 主任医师 硕士生导师 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国务院特殊津帖专家,全国中医肛肠学科名专家,中国医师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从事肛肠外科工作20余年。擅长肛肠外科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断和微创无痛治疗。始终秉承功能保护、微创、无痛、美观的治疗理念。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肛肠分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医师 徐惠绵 客座教授
徐惠绵 客座教授 主任医师 博士生导师 国家二级教授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医科大学胃肠肿瘤首席专家,原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中心主任,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第十一届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胃癌专业委员会第五届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常务理事,第十届“中国医师奖”获得者。从医40余年,专注胃、结直肠、乳腺及腹膜后肿瘤的诊断及综合治疗,尤其对胃、肠癌的诊治造诣颇深。
主任医师 胡占岭
胡占岭 主任医师 毕业于辽宁医学院。从医30余年,精通各种肛肠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尤其擅长肛肠外科各种疑难杂症的诊断与治疗。沈阳市重点学科带头人,沈阳市卫生局优秀专家,全国中医肛肠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著书 3部,省级奖项1项,沈阳市奖项1项。
主任医师 赵虹
赵 虹 主任医师 现任沈阳市肛肠医院胃肠外科科主任 擅长结、直肠癌、胃癌的根治手术治疗及腹腔镜微创治疗,严重的溃疡性结肠炎、家族性息肉病的手术治疗、复发癌的再手术治疗、结、直肠癌新辅助治疗。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皮埋化疗泵介入治疗转移性肝癌》,《经肛门括约肌入路直肠癌切除的保肛术式》、《新辅助化疗联合手术治疗直肠癌的临床研究》均获得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三等奖,发表论文20余篇,2007年被沈阳市卫生局评为“优秀专家”。
副主任医师 沙淑兰
沙淑兰 副主任医师 毕业于沈阳医学院。从事肛肠疾病治疗与研究40余年,经验丰富,精通混合痔、肛周脓肿、复杂性肛瘘、肛裂、急性坏死性筋膜炎、直肠黏膜脱垂、化脓性汗腺炎、骶尾部脓肿等各种肛肠疾病的诊断和微创治疗。多次参加国内、国际会议及研修学习,发表论文20余篇。
主任医师 刘斌
刘斌 肛肠外科八病区科主任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导师 肛肠病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肛肠学科知名专家 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 从事肛肠外科临床工作近30年,开展肛肠科常见病的微创手术、无痛管理、快速康复治疗。对重度脱垂性混合痔,复杂难治性肛瘘,肛周脓肿,肛门狭窄,直肠脱垂,直肠前突,骶尾部感染,急性坏死性筋膜炎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现任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辽宁省中医药学会肛肠专业青年委员会、辽宁省肛肠病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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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肛肠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督制度

  • 分类:院务公开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12-24 22:58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八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定本单位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为:药剂科、器械科、人事科、行政科、财会科及科室负责人。重点环节为:招标采购环节。   二、各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㈠药品招标采购监督制度   1、定期抽查药品采购档案,检查与经营企业签定的药品购销合同及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2、定期抽查5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核对药品零售价格及供应商资质。   3、监督检查各部门是否有与经销厂家促销人员接触,检查收受贿赂及“回扣”现象。   ㈡器械招标采购监督制度   1、纪委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医疗器械招标工作。   2、5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必须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和院职工代表论证后,按要求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1~5万元医疗设备需经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由院监察科主管领导、器械科、使用科室主管领导,使用科室人员共同公开招标采购。   4、对供应商及厂家证件进行审核合格后,归档统一管理。   ㈢基建项目监督制度   1、纪委监察人员直接参与基建工程招标工作。   2、纪委监察人员直接参与工程合同的鉴定与监管。   3、结合工程预算考核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   4、不定期对工程进度与合同进行监督。   ㈣行政物品采购监督制度   1、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请购计划,按规定进货。   2、保证采购物品质量和数量。   3、物品进库前先验收、后入库。保管员凭物和凭证验收入库。   三、监督措施及办法   1、对药品招标采购情况,每年检查二次以上,重点查资料及现场。   2、对器械招标采购情况,每年检查二次,重点查纪委人员参与招标情况、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   3、对基建项目、行政物品采购情况,根据工程量、购买物品情况进行检查,每年检查一至二次。重点查资料和现场。   4、按照规定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办法进行监督。   5、对检查的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反馈,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限期整改。   6、对违反文件规定及规章制度情况,予以处理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沈阳市肛肠医院   2010年3月20日

沈阳市肛肠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督制度

【概要描述】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八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定本单位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为:药剂科、器械科、人事科、行政科、财会科及科室负责人。重点环节为:招标采购环节。

  二、各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㈠药品招标采购监督制度

  1、定期抽查药品采购档案,检查与经营企业签定的药品购销合同及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2、定期抽查5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核对药品零售价格及供应商资质。

  3、监督检查各部门是否有与经销厂家促销人员接触,检查收受贿赂及“回扣”现象。

  ㈡器械招标采购监督制度

  1、纪委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医疗器械招标工作。

  2、5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必须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和院职工代表论证后,按要求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1~5万元医疗设备需经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由院监察科主管领导、器械科、使用科室主管领导,使用科室人员共同公开招标采购。

  4、对供应商及厂家证件进行审核合格后,归档统一管理。

  ㈢基建项目监督制度

  1、纪委监察人员直接参与基建工程招标工作。

  2、纪委监察人员直接参与工程合同的鉴定与监管。

  3、结合工程预算考核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

  4、不定期对工程进度与合同进行监督。

  ㈣行政物品采购监督制度

  1、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请购计划,按规定进货。

  2、保证采购物品质量和数量。

  3、物品进库前先验收、后入库。保管员凭物和凭证验收入库。

  三、监督措施及办法

  1、对药品招标采购情况,每年检查二次以上,重点查资料及现场。

  2、对器械招标采购情况,每年检查二次,重点查纪委人员参与招标情况、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

  3、对基建项目、行政物品采购情况,根据工程量、购买物品情况进行检查,每年检查一至二次。重点查资料和现场。

  4、按照规定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办法进行监督。

  5、对检查的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反馈,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限期整改。

  6、对违反文件规定及规章制度情况,予以处理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沈阳市肛肠医院

  2010年3月20日

  • 分类: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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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八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定本单位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为:药剂科、器械科、人事科、行政科、财会科及科室负责人。重点环节为:招标采购环节。

  二、各重点部门监督制度

  ㈠药品招标采购监督制度

  1、定期抽查药品采购档案,检查与经营企业签定的药品购销合同及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2、定期抽查5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核对药品零售价格及供应商资质。

  3、监督检查各部门是否有与经销厂家促销人员接触,检查收受贿赂及“回扣”现象。

  ㈡器械招标采购监督制度

  1、纪委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医疗器械招标工作。

  2、5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必须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和院职工代表论证后,按要求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1~5万元医疗设备需经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由院监察科主管领导、器械科、使用科室主管领导,使用科室人员共同公开招标采购。

  4、对供应商及厂家证件进行审核合格后,归档统一管理。

  ㈢基建项目监督制度

  1、纪委监察人员直接参与基建工程招标工作。

  2、纪委监察人员直接参与工程合同的鉴定与监管。

  3、结合工程预算考核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

  4、不定期对工程进度与合同进行监督。

  ㈣行政物品采购监督制度

  1、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请购计划,按规定进货。

  2、保证采购物品质量和数量。

  3、物品进库前先验收、后入库。保管员凭物和凭证验收入库。

  三、监督措施及办法

  1、对药品招标采购情况,每年检查二次以上,重点查资料及现场。

  2、对器械招标采购情况,每年检查二次,重点查纪委人员参与招标情况、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

  3、对基建项目、行政物品采购情况,根据工程量、购买物品情况进行检查,每年检查一至二次。重点查资料和现场。

  4、按照规定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办法进行监督。

  5、对检查的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反馈,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限期整改。

  6、对违反文件规定及规章制度情况,予以处理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沈阳市肛肠医院

  201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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