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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 殷志韬
殷志韬 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主任医师 医学硕士 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国中医肛肠学科名专家 全国中医肛肠专业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百强名医”、世界中医药学联合会肛肠分会副会长、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副会长、中国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秘书、中华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常务委员、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辽宁省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省肿瘤学会委员。
主任医师 袁和学
袁和学 副院长 主任医师 硕士生导师 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国务院特殊津帖专家,全国中医肛肠学科名专家,中国医师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从事肛肠外科工作20余年。擅长肛肠外科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断和微创无痛治疗。始终秉承功能保护、微创、无痛、美观的治疗理念。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肛肠分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大肠肛门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医师 徐惠绵 客座教授
徐惠绵 客座教授 主任医师 博士生导师 国家二级教授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医科大学胃肠肿瘤首席专家,原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中心主任,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第十一届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胃癌专业委员会第五届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常务理事,第十届“中国医师奖”获得者。从医40余年,专注胃、结直肠、乳腺及腹膜后肿瘤的诊断及综合治疗,尤其对胃、肠癌的诊治造诣颇深。
主任医师 胡占岭
胡占岭 主任医师 毕业于辽宁医学院。从医30余年,精通各种肛肠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尤其擅长肛肠外科各种疑难杂症的诊断与治疗。沈阳市重点学科带头人,沈阳市卫生局优秀专家,全国中医肛肠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著书 3部,省级奖项1项,沈阳市奖项1项。
主任医师 赵虹
赵 虹 主任医师 现任沈阳市肛肠医院胃肠外科科主任 擅长结、直肠癌、胃癌的根治手术治疗及腹腔镜微创治疗,严重的溃疡性结肠炎、家族性息肉病的手术治疗、复发癌的再手术治疗、结、直肠癌新辅助治疗。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皮埋化疗泵介入治疗转移性肝癌》,《经肛门括约肌入路直肠癌切除的保肛术式》、《新辅助化疗联合手术治疗直肠癌的临床研究》均获得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三等奖,发表论文20余篇,2007年被沈阳市卫生局评为“优秀专家”。
副主任医师 沙淑兰
沙淑兰 副主任医师 毕业于沈阳医学院。从事肛肠疾病治疗与研究40余年,经验丰富,精通混合痔、肛周脓肿、复杂性肛瘘、肛裂、急性坏死性筋膜炎、直肠黏膜脱垂、化脓性汗腺炎、骶尾部脓肿等各种肛肠疾病的诊断和微创治疗。多次参加国内、国际会议及研修学习,发表论文20余篇。
主任医师 刘斌
刘斌 肛门病八病房科主任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导师 肛门病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肛肠学科知名专家 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 从事肛肠外科临床工作近30年,开展肛肠科常见病的微创手术、无痛管理、快速康复治疗。对重度脱垂性混合痔,复杂难治性肛瘘,肛周脓肿,肛门狭窄,直肠脱垂,直肠前突,骶尾部感染,急性坏死性筋膜炎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现任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肛肠分会、辽宁省中医药学会肛肠专业青年委员会、辽宁省肛肠病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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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 分类:院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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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8-0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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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为满足我委直属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18年沈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2018年8月7日,如: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7日(含8月7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其它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可以报考),护理岗位要在28周岁以下,其它岗位要在35周岁及以下;各岗位报考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   四、信息发布   2018年8月7日在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委属各招聘单位网站和部分医学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9时—2018年8月22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8月13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60.208.23.55/wb_lnshenyangws/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8月22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8月23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8月23日12时起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护理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和其它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没有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有关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拟录取人员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卫计委无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七年制不要求),护理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有护士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网上报名,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合格证明材料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计委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周六周日休息)   序号单位电话   1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024-31956009   2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024-31251511   3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024-22963104   4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024-86203666-8052   5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024-25403783-2219   6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024-23260105   7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024-23877670   8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024-85715559   9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024-31088961   10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胸科医院)024-88319859   11沈阳市儿童医院024-67857188   12沈阳市妇婴医院024-22829402   13沈阳市口腔医院024-22894226   14沈阳市肛肠医院024-31138888-8735   15沈阳市骨科医院024-31390500、31390833   16沈阳市妇幼保健院024-86906168-2588   17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024-31217576   18沈阳中心血站024-88323025、88327373   19沈阳急救中心024-23595333-2235   20沈阳市中医院024-23847467   21沈阳市安宁医院024-88081762   报名软件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咨询服务)   纪检监督电话:市卫计委机关纪委024-23403510(仅供投诉举报,考生咨询请勿拨打纪检监督电话,以免影响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024-23412561   附件:《2018年沈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8月13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60.208.23.55/wb_lnshenyangws/webRegister/index.aspx

2018年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概要描述】  为满足我委直属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18年沈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2018年8月7日,如: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7日(含8月7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其它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可以报考),护理岗位要在28周岁以下,其它岗位要在35周岁及以下;各岗位报考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

  四、信息发布

  2018年8月7日在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委属各招聘单位网站和部分医学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9时—2018年8月22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8月13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60.208.23.55/wb_lnshenyangws/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8月22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8月23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8月23日12时起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护理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和其它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没有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有关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拟录取人员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卫计委无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七年制不要求),护理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有护士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网上报名,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合格证明材料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计委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周六周日休息)

  序号单位电话

  1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024-31956009

  2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024-31251511

  3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024-22963104

  4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024-86203666-8052

  5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024-25403783-2219

  6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024-23260105

  7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024-23877670

  8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024-85715559

  9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024-31088961

  10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胸科医院)024-88319859

  11沈阳市儿童医院024-67857188

  12沈阳市妇婴医院024-22829402

  13沈阳市口腔医院024-22894226

  14沈阳市肛肠医院024-31138888-8735

  15沈阳市骨科医院024-31390500、31390833

  16沈阳市妇幼保健院024-86906168-2588

  17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024-31217576

  18沈阳中心血站024-88323025、88327373

  19沈阳急救中心024-23595333-2235

  20沈阳市中医院024-23847467

  21沈阳市安宁医院024-88081762

  报名软件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咨询服务)

  纪检监督电话:市卫计委机关纪委024-23403510(仅供投诉举报,考生咨询请勿拨打纪检监督电话,以免影响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024-23412561

  附件:《2018年沈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8月13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60.208.23.55/wb_lnshenyangws/webRegister/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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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委直属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18年沈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2018年8月7日,如: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7日(含8月7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其它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可以报考),护理岗位要在28周岁以下,其它岗位要在35周岁及以下;各岗位报考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

  四、信息发布

  2018年8月7日在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委属各招聘单位网站和部分医学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9时—2018年8月22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8月13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60.208.23.55/wb_lnshenyangws/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8月22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8月23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8月23日12时起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护理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和其它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没有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有关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拟录取人员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卫计委无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七年制不要求),护理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有护士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网上报名,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合格证明材料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计委和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周六周日休息)

 

序号

单位

电话

1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024-31956009

2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024-31251511

3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024-22963104

4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024-86203666-8052

5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024-25403783-2219

6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024-232

7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024-23877670

8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024-85715559

9

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024-31088961

10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胸科医院)

024-88319859

11

沈阳市儿童医院

024-67857188

12

沈阳市妇婴医院

024-22829402

13

沈阳市口腔医院

024-22894226

14

沈阳市肛肠医院

024-31138888-8735

15

沈阳市骨科医院

024-31390500、31390833

16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024-86906168-2588

17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024-31217576

18

沈阳中心血站

024-88323025、88327373

19

沈阳急救中心

024-23595333-2235

20

沈阳市中医院

024-23847467

21

沈阳市安宁医院

024-88081762

  报名软件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咨询服务)

  纪检监督电话:市卫计委机关纪委024-23403510(仅供投诉举报,考生咨询请勿拨打纪检监督电话,以免影响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024-23412561

  附件:《2018年沈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8月13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60.208.23.55/wb_lnshenyangws/webRegister/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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